华信验字〔2021〕第09003号 铜川市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比对验收监测(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pdf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铜川市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铜川市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
建设单位:铜川市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县城东沟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联 系 人:寇老师
公示时间:2021.10.27-2021.11.23(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69195916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